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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离职被扣工资 一家店两种管理
2023-07-07 20:16:10    来源:互联网

离职,对于打工人员和用工单位来说,都不陌生。但有些人离职后却迟迟难以结算工资。前两天,一位张女士给《并州之剑》栏目打来求助电话,希望能帮帮她。

张女士告诉记者,自己之前在太原市鑫水月方养生理疗中心做技师,但是她离职后,理疗中心一直拖欠着工钱,不给结算。


(相关资料图)

张女士根据之前工作微信群里公布的提成表,初步估算自己应得的收入和之前缴纳的押金两项共计2965元。为了要回这笔钱,她曾经多次找理疗中心的负责人协商,得到的答复却是想结算工资和押金要么再坚持上一个月的班,要么生完孩子后再上一个月班。

而张女士之所以离职正是因为自己在怀孕期间曾因出现出血症状前去就医,而自己理疗技师的工作需要每天凌晨四点左右下班,工作时还需要搬运足疗桶、接触按摩膏、精油之类的东西,张女士感觉自己现在的身体状况已经无法继续承受这样的工作量,才按照医嘱决定离职回家休息。可没想到,离职时却遇到了扣发工资的情况。

既然张女士是因为特殊原因离职的,理疗中心为什么又会是这种态度呢?工资的问题是否能够协商解决呢?记者陪同张女士再次来到这家理疗中心时,负责人表示,张女士工资的事没得商量,因为按照店里的管理规定,张女士剩余的工资都已经被扣完了。

据这位负责人讲,张女士离职前曾经请过一段时间假,但是假期到了,张女士并没有及时返岗,还想继续请假,而公司明确,请假需提前一周通知单位,张女士没能提前续假,需按旷工处理,一天扣五百元,所以她的工资已经被扣完了。

“旷工一天扣五百”“请假需提前一周”,乍一听,这位负责人说得头头是道,可问题是,他口中所说的管理规定,怎么和店面醒目位置公示的管理规定有出入呢?记者在进入这家理疗中心的时候注意到,店面显著位置公布的员工管理制度中,明确写到,请假需提前三天,旷工一天扣二百元。

张榜公示的管理规定不算数,要以口头会议内容为准!这家理疗中心的管理制度让人有些看不懂。既然如此,不如大家还是拿出用工合同,看看上面白纸黑字是如何约定的吧。谁知一问才知道,张女士被这家理疗中心聘用了将近一年时间,竟然从未签订过用工合同。当记者问及其他员工是否签订用工合同时,负责人表示,技师流动性大,一直没有签合同,但是后勤人员相对稳定,是签过劳动合同的。于是,记者提出能否看看后勤人员的劳动合同,理疗中心的负责人满口答应,并起身前去取用工合同。

没想到的是,这位负责人竟然一去不复返,更别说协商解决张女士拖欠工资的事了。针对张女士的遭遇,记者专门咨询了北京寻策律师事务所的王百策律师。在王律师看来,首先员工怀孕期间,享受正常员工的一切待遇,不能因此进行辞退、扣发工资等行为;第二,公司和员工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公司涉嫌违法用工,员工可以主张支付双倍工资;第三,规章制度在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前提下,以公示出来的规章制度为准,那么它的效力比口头会议更高, 除非口头会议有会议记录等证据予以佐证;第四,如果员工自己离职,不涉及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问题,如果公司因员工怀孕予以辞退,是需要支付给员工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的。

在此我们希望张女士能通过司法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提醒大家,就职前,千万别忘了和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要约定好双方的权利义务,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并州之剑》记者娅丽、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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